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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从重处理是否都是按上限处理

2024-08-23 02:00
admin

一、累犯重处理是否都是按上限处理

累犯从重处理不是都是按上限处理,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是否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刑法规定,累犯不可以适用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累犯是一种不被我国法律允许的行为,如果存在累犯情形,是需要从重处罚的,但此处具体的量刑幅度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节而定,所以并非全都按照量刑上限而定。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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