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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又犯罪是否累犯

2024-08-28 02:00
admin

一、缓刑间又犯罪是否累犯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缓刑人员没有实际执行罚,不符合累犯认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期间可以搬家吗

1、法律上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根据最后一条的规定可以知道,缓刑期间是可以搬家的,但是要变更居住地,要经考察机关批准。

2、那么缓刑的行为人应该如何办理搬家申请?

(1)行为人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2)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3)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3、被判处缓刑的行为人在缓刑期间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否则严重的话可能直接收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人员没有实际执行刑罚,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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