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如何认定保证人可否主张免责

2024-05-0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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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还旧如何认定保证人否主张免责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定,当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综合上面的介绍,还旧贷后立刻再借新贷保证人可以根据相关约定要求免责。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偿还旧贷后立刻再借新贷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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