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之债的性质是什么

2024-05-17 02:00
admin

连带之债的性质是什么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按份之债】债权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以上是对连带之债性质的法理讨论。但实践中,各国立法并不区分共同连带与单纯连带。而仅规定一种连带之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