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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规定2024

2024-03-07 22:44
admin

一、介绍卖淫罪量刑准规定

我国《刑法》第359条对介绍卖淫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

1、一般情况下,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认定介绍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是否认定系情节严重,关系到量刑问题。如果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二个量刑幅度内量刑;如果不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一个量刑幅度内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应予以立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尽管介绍卖淫罪的罪状规定中没有情节限制,但并不是所有的介绍卖淫的行为均可以构成本罪。对于那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但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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