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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之前能认定立功吗

2024-08-12 02:00
admin

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不同的犯罪分子因为某些不同的原因犯下某种罪行,而这些犯罪是需要立案的,进而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对此,有人会问案发之前能认定立功?那么下面就由湖南律师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立功的主体范围包括什么

首先要在法律上确定适格的立功主体。按照《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立功的唯一主体只能是犯罪分子,而且是构成犯罪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主体,不包括单位。那么,什么情形下才能认定行为人是犯罪分子,哪些行为属于犯罪分子的行为。

犯罪分子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对国家、社会集体或者他人造成危害,应当受到刑罚的人,即已经构成了犯罪或者说是已经符合了某种罪的犯罪构成人。因此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人不能构成刑法上的立功与重大立功,立功与重大立功对不构成犯罪的人而言也没有任何刑法上的意义。

二、案发之前能否认定立功

对犯罪分子的认定,在现行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该以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的时间为标准。立案意味着行为人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才开始具备刑法意义上立功的可能性。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没有发现之前,即便是行为人已经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其是否意识到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律,任何人都应该在法律上被推定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拥有审判权能,按照固定的法律程序,以事实为依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所诉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是否有罪的裁判。立案以前,任何公民进行的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等行使宪法规定的诉愿权利行为,见义勇为等高尚道德行为当然排除在立功行为之外。

否则,会导致刑法追及效力在立功制度上的溯及及往,认为犯罪者在主动归案或被动归案前以及潜逃期间实施的见义勇为、举报、控告等行为成立立功,从而导致司法实务上的无所适从和刑法制度上的混乱。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立功的法律知识,综合上文所说的,案发之前是不能认定为立功的,不然会导致司法和刑法出现混乱,不能公平公正地对案件进行审查判决。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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