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父母出的钱,离婚怎么分割

2024-03-1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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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买房父母出的钱,离婚怎么分割

在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情况比较常见。如果父母在购买房屋时出资,并将其赠与给自己子女,且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房屋只属于一方,那么该房屋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然而,如果父母在购买房屋时出资,但未明确表示房屋只属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均等分割该房产。

具体来说,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父母全额出资而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总之,在婚后买房时,如果父母出资,应当注意明确表示房屋的归属,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离婚时,夫妻应当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婚后买房如果钱是由父母出的,那么就需要看父母是否指定由一方获得,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此房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购买房子时就一定要协商好,避免之后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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