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给我的钱离婚要还吗?

2024-08-06 02:00
admin

一、婆婆给我的钱离婚要还吗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婆婆只是单纯赠与媳妇的,当媳妇拿到钱之后,这个赠与行为已经结束,离婚时不需要偿还;以婚姻存续为目的的赠与,或者属于借款的,在离婚时,应当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离婚为什么找律师

1、可以找律师了解具体情况

很多当事人对于离婚的法律规定是没有那么了解的,因离婚发生纠纷的,很多当事人就不太知道怎么解决,那么可以找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律师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会提供一个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

2、可以找律师代为诉讼

因离婚需要通过诉讼决纠纷的,那么就可以找律师代为诉讼,让律师去参与比较繁琐的诉讼过程,这样可以解决当事人自身的时间,并且还可以让自己在这个纠纷中不吃亏,可以让律师帮助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婆婆在婚姻期间给的房子,有权分割吗

婆婆在婚姻存续期间给的房子,媳妇是否有权分割,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婆婆在给房子时,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儿子一个人的,对这个房子也没有约定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分割;在给房子时,有明确表示是给儿子一人的,那么就无权分割;对房子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