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孩子小怎么判决?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09-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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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离婚孩子小怎么判决?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交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协议离婚抚养权么确定?

父母协议离婚时,双方自主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实在难以确定的,建议可以按照法院判定的以下方法:

1、两人的生育能力

比如一方已经做了绝孕手术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多照顾一点。

2、两人的经济收入

既然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都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那么可以从双方的经济收入差别进行选择。

3、两人的文化水平

为保证孩子的文化教育,可以将孩子协商交给文化程度较高的一方。

4、两人的工作性质

比如一方要经常出差、早晚班等,难以顾及孩子的,那么可以考虑将孩子归于另一方。

5、两人的生活习惯

比如一方生活习惯是日夜颠倒,那么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考虑给另一方抚养。

6、孩子的生活环境

这点可以看双方的居住地,谁的住所基础设施更全、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即可考虑为抚养人。

7、两人的父母意愿

双方离婚后,单靠一方很难抚养孩子,所以双方的父母也可以作为重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孩子越小跟女方的机率会大很多,但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就会除外,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好,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在此之前多方面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

三、夫妻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五、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总的来说,在不同离婚案件中,法院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不会是完全一样的,比如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男方因此才提出离婚的话,女方作为过错方,法院自然会判决女方少分一部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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