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民法典离婚抚养费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民法典》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登记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 当事人适格。
首先,当事人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则不能适用登记离婚的程序,而只能按诉讼离婚序办理。
其次,双方当事人必须在中国内地登记合法婚姻的。非法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或者不是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夫妻关系,都不能以登记离婚方式解除。
(二) 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真实的离婚合意。
(三) 双方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四) 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综上所述,我国相关规定离婚之后,抚养费的标准在上面已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但是仍然对自己的孩子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并且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三、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房产?
1、房产增值部分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若男方购买房屋,登记为双方名字,房屋归男方所有,但女方可以获得相当于房屋价值10%-50%的补偿。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相当于已还贷款的一半及对应的房产增值价值。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四、房产增值部分分割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第七种计算方式为: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
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
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款)×50%,房屋现值可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是非常容易出现纠纷的,其实只要双方都肯在此有所让步的话,处理这些问题一般是不会出现纠纷的,所以对此我们还是应该抱有公平公正的态度,而不是自私的想要自身获得多一些的财产。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哪一方负责抚养子女等因素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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