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离婚了怎么处理保险

2024-07-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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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按照民政局的要求经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冷静思考期间。

二、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是法定范围内的自由。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适用于登记离婚即两愿离婚,不适用于诉讼

诉讼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不存在当事人两愿离婚这种意义上的冷静问题。

(三)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自愿离婚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诉讼离婚。

我国目前多久与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情况,即使符合离婚条件,也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了怎么处理保险

根据我国《民法典》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

保险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同时保险利益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3、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结束,属于个人资产,不分割;如果缴费期没有结束,按婚后缴费的现金价值一半分割给另一半;能证明婚后缴费是自己个人账户钱交保费,不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人买保险。目前,《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裁判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而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建议优先配置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最好是趸交保费。这些保单现金价值不高,即使在离婚时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较少;当疾病发生时,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可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充足保障。

四、夫妻之间借的钱离婚时要还吗

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借款的行为,所以夫妻之间婚内借款可以成立。

关于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的认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故如果夫妻之间借的钱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进行偿还。

结婚容易,离婚难,婚姻就像是围城,不要冲动结婚也不要冲动离婚,如今增加了离婚冷静期,也希望能够挽救一时冲动的而决定仓皇离婚的夫妻。最后希望已婚的未婚的你冷静看待婚姻,合理规避好婚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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