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要做什么准备?

2024-07-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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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前要做什么准备?

1、了解婚姻法律常识。离婚前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够帮我们梳理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防止走弯路,也可以避免对方设陷阱损害我们的权益;

2、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如果你和对方还算比较理性,能够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可以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携带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你和对方针对上述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对方说什么也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3、保存好相关证件。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都要保存好,以免办理相关手续时来回折腾;

4、掌握家庭的财产、债务状况。离婚前最好掌握家庭的财产、债务状况,如购房协议、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基金账户、贵重金银首饰等等。若发现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注意搜集证据,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讼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464提起离婚诉讼;

5、注意搜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离婚案件最难处理的地方就是取证,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因为证据不好收集,不知从而下手,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而一场离婚官司打下来能够为我们争取到多大利益,关键之处即在于证据的收集及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请律师有什么用?

1、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离婚诉讼涉及到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未必都懂,比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损害赔偿、诉讼程序等等;

2、梳理、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突破口。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诉讼中都有自己的诉求,如何专业地表达出诉讼请求,找到整个案件的突破口在哪里,这决定了整个诉讼的成败,可以由律师帮助当事人确定;

3、收集证据。有了诉讼请求,还必须有证据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尤其作为原告,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案件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如何收集证据,都是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完成的;

4、参加庭审。很多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在法庭上往往情绪激动、语无伦次,无法有效应对庭审。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比较关键了,律师可以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陈述本方观点,提供本方证据,驳斥对方观点,指出对方谬误。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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