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有哪些后果

2024-07-2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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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离婚有哪些后果

1、假离婚的后果:

(1)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如果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

(2)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将财产出卖,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

(3)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一)通谋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二)欺诈离婚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就假离婚来看主要包括了两种情形,即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只要夫妻双方按照要求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到了离婚证或者拿到了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那么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宣告结束,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并不存在什么假离婚的情况,除非双方并没有真正的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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