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结婚带什么

2024-08-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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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民政局离结婚带什么

1、去民政局结婚需要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政局有哪些部门

1、办公室办公室主要是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草拟规范性文件等。

2、社救科社救科的主要职能就是负责全市或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比如救灾物资的申请、接受、调配等等。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订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3、优抚安置科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和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实施本省优抚办法和标准,负责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科负责起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县的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等

5、老龄办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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