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获得赔偿吗

2024-03-26 09:13
admin

一、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获得赔偿吗

1、怀孕期间离婚,如果是男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以获得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女职工孕期间值班吗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用人单位得延长女职工工作时间,不是安排女职工上夜班,所以一般是不能安排值班的。

2、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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