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2024-06-05 02:00
admin

一、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1、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不会超过十万元,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

2、这里所指的损害程度包含了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1)物质损害赔偿

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中,法院将会评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愤怒、恐惧、焦虑、沮丧等;或因精神或感情受到损害而导致的身体患病情况。其次,法院也会考虑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

夫妻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否则的话法官是不会支持其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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