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赔偿包括哪些

2024-06-0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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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过错赔偿包括哪些

1、《民法典》规定,离婚过错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诉讼以及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离婚中的过错赔偿条件首先要求一方在婚姻关系当中存在法定的过错,并且因此导致了夫妻离婚,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则为离婚诉讼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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