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感情调解是强制的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离婚感情调解是否是强制的

1、离婚感情调解是强制的。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调解么调解

在离婚纠纷中调解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双方自愿调解,另一种是第三方介入调解。

而调解的结婚有两种,一种是调解无效的,另一种是调解和好的。

调解和好的,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在调解书作出之后六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

离婚调解不成没有具体的开庭时间。一般会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规定了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