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赔偿

2024-04-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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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赔偿

1、女方提出离婚并不一定要赔偿,只有符合法定损害赔偿情形才要赔偿,具体有:一方有重婚为;一方与他人同居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其他法定情形。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赔偿一般是多少

1、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2、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3、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法律中明确了在哪些情形夫妻离婚需要作出离婚损害赔偿,而此时往往是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但其中并没有考虑实际由哪一方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时候,其实女方并不具有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自然也是不用支付男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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