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有审限期吗

2024-07-11 02:00
admin

离婚调解审限期吗

我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离婚调解的期限并没有作出规定,所以调解的时间应该视实际的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夫妻双方要进行调解的话,还是需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意见,如果不想调解也可以不用进行调解,调解是有期限的,但是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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