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

2024-08-1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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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否可以修改

1、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离婚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同意修改,则是可以修改的。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当事人一方可以随时修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相关法律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三、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综上可知,法律中允许当事人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但此时的更改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而不是随意的进行更改。其中要是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的话,那么进行内容的更改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不过一旦生效的话,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就是不能随意要求更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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