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

2024-09-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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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

1、订立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不履行但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履行责任,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否可申请强制执行

1、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着严格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构的裁决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此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强制执行。

2、这些文书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做出这个文书的都是国家机关或社会机构。离婚协议,是个人之间的约定,显然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认孩子抚养费负担问题。

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因此,法院必定会对支付抚养费做出一个判决。那时就可以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协议离婚也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选择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其实还是比较多的,往往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协议离婚有利有弊,其中的弊主要就在于,协议生效之后可能出现当事人反悔不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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