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3-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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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证据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一方重婚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事实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书面起诉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证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3、证明子女抚养、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4、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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