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2024-03-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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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是能证明夫妻之间有下列情形的证据,如:重婚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形式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协议离婚未办房产证如何过户

协议离婚后未办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未办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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