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2024-04-1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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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证据么收集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收集方式:自行收集,或委托代理代为收集实施家庭暴力的影像、物证、证人证言,请求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出具调解记录证明,或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报案记录等材料。若前述材料因权限无法获取的,还可以申请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离婚户口本分户条件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户口本分户条件有:

1、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申请分户;

2、申请分户的当事人有独立的房产;

3、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离婚户口本分户的其他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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