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提供什么证据,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2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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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提供什么证据,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需提供的证据包括:

1、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2、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3、双方对子女抚养相关问题达成协商的书面材料;

4、起诉离婚需提供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留在原处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留在原处也可以迁出。迁户口需要携带当事人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或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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