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要如下相关证据:
1、证明双方身份关系的证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
2、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则还应当提供关于子女年龄、抚养状况等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公证要什么流程
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是:
(一)当事人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签字。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