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留置怎么规定的
留置权法律关系简单而复杂,涉及的法律条文较多,为方便查询和理解,现将涉及的具体法律条文汇总如下: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留置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我国,留置权设定的在于维护公平原则,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