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法律效果吗

2024-05-13 02:00
admin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果

1、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果。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2、法律依据:《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哪些宅基地将会被国家收回

1、闲置的宅基地

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因此,就造成了很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和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未来将会回收这类型的宅基地。当然在回收宅基地时,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2、非法占据的农村宅基地

不属于村集体所划分的宅基地范围的宅基地,属于非法占据的宅基地。对于这类型的宅基地不予确权,而且会做回收处理。

3、五保户所留下的宅基地

由于五保户没有子女来继承他们的宅基地,所以村集体有权回收其的宅基地。

4、宅基地面积超标

在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政府只对其合理使用的面积进行确权。对于其宅基地所超出的面积,将来在其翻建房屋时再进行回收。

5、一户多宅

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原则是“一户一宅”,对于一户多宅的,仅对其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对于多出的宅基地,村集体可能会对其进行回收处理。

6、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在现在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宅基地的买卖交易只能够是在村集体内部进行。因此,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可能会被回收,但是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7、城镇居民通过继承所获得的宅基地

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城镇居民不能够享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房屋不能够翻建的情况下,等到房屋损毁后,村集体可以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由此可见,农村宅基地买卖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如果购买人是城镇户口、宅基地买卖没有得到村委会同意或者向村集体之外的成员转让的,这时,双方签署的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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