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新加入民法典的吗

2024-06-15 02:00
admin

一、居住权是新加入民法典的吗

居住权是新加入民法典的。

民法典新增设置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创新之处之一,在于增加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的用益物权,并以物权编专章规定了居住权制度。过去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比较空白,但是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其实也非常重要,法律上明确居住权将有利于维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居住权人和产权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权应限于居住目的。

二是房屋使用权属于乙方。

第三,居民有权为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将房屋出租他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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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权是否可以申请执行

居住权可以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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