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6.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原审判庭审笔录、裁判文书等材料。执行申请书应当载明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执行标的、申请执行的依据等内容。
7.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还应当提供财产线索,以便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划拨其财产。申请人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也不还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