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欠款人还钱了还是黑户吗

2024-09-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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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后欠款人还钱了还是黑户吗

1、欠款人在被起诉后,如果能够在法庭判决的最后期限之前还清欠款,通常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户”。但如果欠款人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即使后来还清了欠款,之前的失信记录可能仍然会保留在相关系统中。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但具体是否能够从黑名单中删除,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欠款人是否采取了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是否以虚假诉讼方式隐藏、转移财产,是否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是否违反了限制消费令,以及是否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

3、如果法院在终结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查询被执行两次财产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并且申请执行人也没有提供有效财产线索,那么法院可能会在第三个工作日内删除执行信息,从而移除失信记录。

4、因此,如果欠款人在被起诉后还清了欠款,但之前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们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移除失信记录。这通常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审查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如何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1)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和解协议: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申请: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且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中止执行: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不予执行: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终结执行: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的六个月内,没有再次出现失信行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具体操作时,被执行人应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失信信息会自动删除,仍需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删除。

4、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搜索结果提供的一般性指导,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情况而异。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法院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

综上所述,欠款人在被起诉后,如果能够在法庭判决的最后期限之前还清欠款,通常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户”。但如果欠款人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即使后来还清了欠款,之前的失信记录可能仍然会保留在相关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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