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

2024-03-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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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

1、离婚案件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进行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的案件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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