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 一般民商事案件地域管辖

2024-08-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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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一般民商事案件地域管辖

1.哪些民事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追索赡养费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法院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且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受理。

2.合同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3.保险合同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受理。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受理。

4.票据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票据纠纷案件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5.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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