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事地域管辖
  •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有哪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一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劳动争议之特殊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14条规定:“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首钢总公司迁安矿集体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162号)规定:“外省企业职工在京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 什么是民事诉讼的管辖

    管辖因诉讼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刑事诉讼案件因实行公诉制度,大多数案件必须经国家专门机关侦查,提起公诉,所以除了要解决审判管辖外,还要解决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之间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问题,即职能管辖,又称作立案管辖。,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最高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民事合同诉讼的主管和管辖问题

    相反,如果某案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后,即使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也可反悔,并有权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对其他国家机关处理过的民事纠纷结论表示不服时,按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仍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当事人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端,则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服仲裁机构的裁决,当事人也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 涉及军人离婚诉讼地域管辖的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这里不适用民诉法中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规定。,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哪里有管辖权

    离婚诉讼哪里有管辖权, 离婚诉讼哪里有管辖权(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诉讼哪里有管辖权”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怎样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确定专利权纠纷的地域管辖

    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受让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可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我国法院的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诉讼离婚的特殊地域管辖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特殊地域管辖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特殊地域管辖是什么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常见的 一般民商事案件地域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且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受理。,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受理。

  • 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这些人的人身自由已经摆依法剥夺,脱离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上述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很难知道他们的地址,无法或者不变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而且由被告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很可能造成其工作量过大,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是比较恰当的。,2、原告住所地管辖的例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 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等如果主动提起民事诉讼,则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不得援用民事管辖豁免。,”“条约优先”也是国际法和处理国际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

  • 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

    但在特定情况下,适用这一原则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办案。,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意见》中对下列特殊情况作了补充规定: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几种民事纠纷处理方式优缺点分析

    仲裁的这一特点,很容易让双方当事人比较信服裁决结果,从内心上不会产生抵触情绪。,二是仲裁强调一裁终局,相较诉讼来说,体现了其高效、快速的特点,但一旦出现裁决错误则很难得到改正。,本文希望通过对几种典型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进行优缺点对比分析,找出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并基于此分析,建议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多元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融合、有机衔接,有效地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

  • 民事案件为何要注重受诉法院的选择

    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但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包括被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 2024安徽行政区划调整会影响法院管辖吗

    2024安徽行政区划调整会影响法院管辖吗, 最近我们国家是作出了较多新政策,除了惠民的二胎政策,取消准生证等的一系列福利外,国家还把安徽省进行了重新规划,这个时候有案件处理的朋友比较在意,安徽行政区划调整会影响法院管辖吗?,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这样一来,就往往发生对同一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遇有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 民事纠纷斗殴案件如何处理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第一百八十条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第一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 口头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民事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讲解的管辖相关知识,一般而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 买卖合同协议管辖的,还能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吗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十八年之久,但是实践中,不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这一规定仍不理解或者不完全理解,致使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管辖条款无效。,”这样的约定不但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管辖确定性原则,也违反了我国《仲裁法》总则有关规定,换句话讲,仲裁前置不是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必经程序,故致约定无效。,但口头同意,诉讼后仍然承认,或在法院期限内未提出书面管辖异议的除外。

  • 原告原住所地管辖可以随便适用吗

    此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下列特殊情况作了补充规定: 第一、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五、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原告住所地管辖不能随便适用,只能在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

  • 妻子失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规定: 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属于地域管辖的范围吗

    5、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6、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 被告住所地管辖有哪些内容

    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原告住所地管辖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此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下列特殊情况作了补充规定: 第一、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五、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