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哪些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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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1、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在依法进行遗产割时,应当视为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胎儿继承的情况有几种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由此可见,胎儿自然人方面的规定,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具备接受赠与和继承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人不得剥夺,但是胎儿并不履行民事义务。通过这一条文,将胎儿定义为了自然人,体现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当然,如果胎儿出生的时候为死体,则不具备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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