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额多少由中院管辖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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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额多少由中院管辖

1、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与诉讼的额是多少没有必要的联系。

2、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二、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

1、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与诉讼标的额是多少没有必要的联系,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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