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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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其遭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想要主张精神赔偿找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作出最适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任何纠纷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表现出对抗性,这种对抗性有些非常明显,有些比较隐秘,有些比较直接,而有些比较间接。对于比较隐秘,比较间接的权利义务,对并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当事人而言是比较难以知悉的,而通晓法律、熟悉诉讼序的律师就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及其利弊得失,对于实战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甚至可以预测案件的结果,指点迷津,以便当事人采取最适宜的对策。

2、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必要的时候,律师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措施固定证据;更重要的是,律师会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分析整理,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而不会一股脑儿地把所有的证据都拿出来,不管对当事人是否有利。这样,就为当事人处理好纠纷,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基础。

3、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亲自出庭参加诉讼,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官司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学问,其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表现得尤为突出。许多当事人有证据、有道理,也能找到法律法规的支持,但依然未能胜诉,这也是老百姓看到的有些该赢的官司没有赢,该输的官司没有输,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所致。另外律师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在法庭辩讼中也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三、被人损坏的财物应该怎么计算赔偿数额?

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对侵害财产所造成的损害,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能返还原物的,要返还原物;原物损坏但能修复的要尽量修复;其次,修复后影响其质量和价值的,应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最后,如果不能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的,可以用种类和质量相同的实物赔偿,或按照被损害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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