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送达方式有几种
1,行政处罚送达方式为:直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送达的方式。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2,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2017修订)》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几种
一般有5种方式:
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2、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3、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
5、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