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期限是多久

2024-03-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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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期限是多久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也不能通过委托、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二、判决书达方式有哪些

1、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送达人依法将诉讼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2、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6、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也不能通过委托、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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