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坐牢判决书么送达
1、被告坐牢的,由人民法院将起诉书本送达到被告人,而一般是采取转交送达的方式,由监禁的转为送达。
2、起诉书送达的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电子送达;
(4)委托及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九十条
二、直接送达的适用范围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及适用意见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送达都属于直接送达:
1、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
2、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将诉讼文书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诉讼文书交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的,可以将诉讼文书送交其诉讼代理人签收。
5、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坐牢的,由人民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人,而一般是采取转交送达的方式,将起诉书副本送到监狱后,由监禁的转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