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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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纠纷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一)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三)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抚养费生活费怎么算?

离婚抚养费和生活费的计算一般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子女的需求:抚养费主要是用于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开支。评估抚养费时,会考虑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水平等因素,并根据这些需求来确定合理的金额。

双方的收入和财务状况:离婚抚养费的计算还涉及到双方的收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常会评估离婚双方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债务情况等,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金额。

生活费的评估:生活费是指离婚后对无工作或收入较低一方提供的经济支持,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生活费的计算也需要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生活成本等因素。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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