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怎么办

2024-03-07 22:44
admin

一、不服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怎么办

1、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条件下,当事人还可以起诉。民事案件被法院用裁定驳回了,不予受理,则不能再重新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进行上诉或申请再审。至于有的民事案件不是被法院用裁定驳回的,而是被口头通知不予受理的,则不在此列。

二、不服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规定,不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的条件包括: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是第一审作出的;上诉的主体是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在裁定书达之日起10内提起上诉。

三、劳动仲裁决书下来后多长时间不送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对仲裁果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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