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庭的职责有哪些

2024-06-0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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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庭的职责有哪些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件进行立案登记;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

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调解;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审理不服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上诉案件并作出裁决;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办理缓、减、免诉讼的审批手续;处理来信来访(其中,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来访,由有关审判庭接待处理);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审理办案的期限)跟踪督办;负责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面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理来说,立案庭对起诉材料只要从以上四个方面审查是否可以立案,但在实践中,立案庭的法官在一定程度上担当起审判员的角色。除了看是否具备立案的基本条件外,还会帮你预计你这样起诉是否会胜诉,然后凭他的判断决定你这个案件是否可以立案。初想,立案庭的法官是在为原告考虑,减少你败诉的风险,你还得感谢法官的。但是,是否可以立的案件原告就一定能够能胜诉呢?如果你这样问法官,他一定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你,仿佛你是外星人一样。

法官审理案件,必须经过庭审质证等一系列程序,对案件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才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立案庭的法官如何就凭原告起诉的材料预测案件的结果呢?立案庭法官的审查工作是否做过头了呢?不可否认,立案庭法官的适当的解释工作对于不懂法律的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应当掌握一个度。立案庭法官过多的对案件实体进行审查,一来拖延了案件的立案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二来立案时就对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这是对被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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