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举证时效期限的延长

    如证人出国一时无法与之联系,持有重要书证的人下落不明等。,因此,法官对丁-当事人延期提交证据理由的正当性,除上述理由之外,还应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是否给对方当事人可能带来不利之处; 第二、证据材料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有无重要性; 第三、当事人之所以没有在开庭审理前提交证据,主观上是否有迟延诉讼的故意以及重大过失。,至于举证期限究竟能延长多少,可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裁量,但应以不过分延迟案件的审结为准。

  • 新民诉法修改后的小额诉讼速裁制

    婚姻家庭类案件中,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标的额较小,身份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简单的案件,实用小额诉讼程序速裁制,更加方便、快捷、经济地解决争议。,同时,《实施细则》明确,涉及身份关系、确权、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等9种情形,排除适用小额诉讼。,《实施细则》确定的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模式,包括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日内立案,原则上一个月内审结并且一庭审结、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法律文书等。

  • 有关诉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一)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注意,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 有关诉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二)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有关诉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如果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有关诉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四)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有关诉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五)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怎样解读《民事诉讼法》第238条

    怎样解读《民事诉讼法》第238条, 怎样解读《民事诉讼法》第238条《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1、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认为驳回裁定错误的,应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认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成立,应当裁定驳回申请,继续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第八条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第十八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公证民事案件司法解释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旨在统一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公证机构的过错认定标准及责任认定等疑难问题,以进一步规范公证活动,预防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第一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依照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的,应当以公证机构为被告,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受理。,但是,公证债权文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除外。

  • 浅析赃款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

    如果受让人对标的物所有权有怀疑而不去确认,仍然购买,则显然易导致赃物的流转,不利于打击犯罪。,(三)必须是让与人为被判决有罪且无处分权让与人如未被判决有罪或还在侦查起诉阶段,则其所取得不动产还不能称其为赃物,也就谈不上适用善意取得问题。,而如果受让人是出于善意取得该财产,他应当没有理由拒绝把交易情况公之于众。

  • 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外币的,执行时以该种外币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应当先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第六条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什么是意思表示

    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自动售货机、悬赏广告。,2、有相对人意思表示的生效: (1)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自动售货机、悬赏广告,于作出时生效。,(2)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授予代理权、要约、承诺、解除合同,须经作出和到达两个环节,于到达时生效。

  • 起诉时,只列分公司为被告的理由

    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商业银行法》颁布后,分支机构的非法人资格明确了下来。,2、目前司法实务操作中,另一种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原告将分公司和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所以,依据法律规定来分析,原告将分公司与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裁定再审的,应当提审。,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第八条 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

  •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交通事故案件的五大影响

    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查封冻结期限的规定有利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扣留肇事机动车是基本措施之一,受害人一方通常也会申请法院对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来保障自己的赔偿利益。,机动车属于动产,根据新民诉法解释规定,扣押期限是两年,而且可以续扣两年,所以扣押期限的新规定对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是有利的。,五、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对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也是约束 新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

  • 诉讼费计算办法

    四、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九、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十二、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第六条 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为由申请参加诉讼的,告知其另行起诉。,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十日内告知对被告行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什么是集体诉讼集体仲裁

    集体诉讼、仲裁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一方或者双方的群体性。,必须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是十人(或者其他主体)以上,否则无法称其为集体案件; (2)一般“集体”中个体间具有一定的联系性。,虽然集体案件中每个个体都单独成诉,但一般来说,每个个体自已很清楚如果自已去诉、去裁影响很渺小、力量很薄弱、信息很闭塞、成本很高昂,当然胜算更要大打折扣,所以每个个体都期望借助群体的影响、力量、信息、资金等优势,从而让案件的进展对自已最为有利,取得对自已最期望的结果。

  • 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不予反驳或对其诉讼请求予以认可的意思表示,简言之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对自己不利事实的承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看作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允诺,认定自认,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话,就按撤诉对待,而不是自认。,如果有正当理由不到庭(如公告送达等),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 陕西法院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

    据了解,当前,陕西各级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剧增,办案压力大增。,为此,陕西高院把简化裁判文书制作作为提升办案效率的重要途径,通过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真正实现繁案精写,简案简写,提高审判效率。,要素式裁判文书是对能够概括出固定要素的案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不再阐述“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的相关内容,而是围绕案件特定要素,陈述当事人意见、相关证据、法院认定的理由、依据及裁判结果,主要适用于能够提炼出基本要素的类型化案件。

  • 老赖能坐高铁动车吗

  • 2024最新民事裁判规则具体有哪些

    3.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应有权就其已赔付的全部数额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7.决算确认书中工程造价范围约定不明时,如何解释——竣工决算确认书中确认的工程造价是否包括外委分包项目,当事人理解有争议的,应依《民法典》规定进行解释。,9.未经民主议定程序对外发包集体土地并非当然无效——未经或违反民主议定程序而签订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不能对所有案件简单机械适用。

  • 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秘密宣读判决书吗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秘密宣读判决书吗, 网友咨询: 我姐姐与姐夫黄-军因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姐夫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所以要求作亲子鉴定。,另外,本案公开宣判不会只是为了宣布亲子鉴定结果,而是对离婚诉讼作出判决,因此没有必要申请不公开宣判,即使你姐姐提出不公开宣判的要求,法院也不会准许的。

  • 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一、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予准许。,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上诉时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上诉时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上诉时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上诉时如果你增加诉讼请求,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告知你另行起诉。,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法院庭审时能不能用手机录像

    请问,这样合理吗?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 未经法庭许可录音录像违法吗

    如果允许这种情况蔓延下去的话,对于对方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是不利的,对于法庭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也是不利的。,此外,还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冲击、哄闹法庭,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对方当事人,辱骂法官的现象,这些问题引发了全社会关注。,解释在此基础上又专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

  •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