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两周岁离婚归哪方?分居二年离婚需提供什么证据

2024-03-1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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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不到两周岁离婚归哪方?

未满2周岁的孩子,父母离婚一般判决给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抚养权法定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结合孩子的需求,以及父母的生活环境来进行合理确定,而且越小的孩子跟随女方的机率要大一些,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了八周岁以上的,那么就可以自主的选择跟谁生活在一起。

三、分居二年离婚需提供什么证据

能作为夫妻分居证明有很多,但需要在生活中仔细的收集,一般而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四、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民法典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分居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分居状态的延续而解除。要注意,虽在同一屋檐下但不在同一张床睡不构成分居。因为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百姓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不过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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