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是不是证据

2024-07-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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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聊天记录是不是证据

1、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当事人可以通过截屏然后打印的方式呈现出来,然后递交给法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有质证的程序,所以不能伪造聊天记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二、微信语音有没有证明力

微信语音属于录音证据,那么怎么样的微信语音才能作为有用的证据,用于诉讼?在具体实务中,搜集有用的微信证据,应当注意:

1、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

微信聊天记录容易毁灭,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

2、注意微信语音的连续性。

录音应当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很多诉讼当事人为了储存和传送的方便,将录音资料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而将原始录音删掉,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一旦对方对该证据不认可,则证据真实性无从考证。

3、微信语音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

4、尽量搜集除了微信语音之外,其他的相关证据来佐证。理由是微信语音具有难辨识性,准备好其他相关的佐证更为保险。

三、哪些微信聊天证据不能作为证据

“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是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了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能否成为证据的先决条件。

因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而以偷拍、偷录的形式取得证据,在不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犯的情形下,秘密录制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微信语音是诉讼双方对录音这一事实知情的情况下所录,不属于偷拍、偷录和侵犯隐私的范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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