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权利质权案件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实现权利质权案件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1、实现票据、仓单、提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 

二、权利质权的种类有哪些

1、有价证券质权

广义的有价证券,指表示民事权利的证券,行使民事权利以持有证券为必要。广义的有价证券在现代生活中极多,如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包括陆上运送提单、海上运送提单、空中运送提单,甚至多式联运提单及无船承运提单等。有价证券还包括股票、仓单、债券和各式交通票证,如车票、船票、机票,购物券、影剧票等也属于有价证券范畴。

2、知识产权质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权利,知识产权中包括部分具有财产权性质的权利,并且可以转让,因此物权法上述规定将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可以出质的权利。

3、债权质权

一般债权能否出质,值得讨论。一般债权,即未证券化的债权,这些债权没有像债券、票据那样以商业性的权利凭证出现,而是主要表现为合同债权。一般债权作为财产权,原则上应该可以出质。

4、其他权利质权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实现票据、仓单、提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