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事专属管辖
  • 专属管辖的范围

    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因此,从诉讼理论上不得将三者混为一谈,否则在实践中必然造成错误。,管辖恒定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审理,防止诉讼的延误。

  • 专属管辖的概念和情形

    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 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 民事诉讼案件的专属管辖有哪些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 专属管辖有哪些情形

    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因此,从诉讼理论上不得将三者混为一谈,否则在实践中必然造成错误。,管辖恒定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审理,防止诉讼的延误。

  • 权利质押的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对当事人诉权处分的一种限制,是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所以应从严把握,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专属管辖是对当事人诉权处分的一种限制,是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所以应从严把握,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如果您对此还有困惑,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专属管辖的内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了三种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发包人和承包人也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发包人住所地、承包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施工行为地(工程所在地)的范围内,通过协议确定管辖法院。,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 哪些民事诉讼案件适用专属管辖

    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您还要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建设工程分包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6~33条规定了九种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运输合同纠纷,由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铁路、水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设工程专属管辖

    对于任意管辖,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并达成合意予以变更。,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 公司纠纷专属管辖

    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例如,在双方当事人选定合同签订地的甲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后,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发生纠纷后却向合同标的物所在的乙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也应诉答辩了,那么当事人双方在事后就不能再以存在着“约定的专属管辖”为理由而提出管辖异议。,很显然,从上文我们能知道,公司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内,所以不能进行专属管辖的法院进行处理。

  • 法定管辖专属管辖

    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定金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则适用冲突及解决是怎样的

    应当说,上述两种处理方式及其观点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按照第一种观点,将不动产纠纷如果不加区别笼统地界定为凡是涉及不动产的纠纷,不考虑其是属于合同纠纷还是物权纠纷,无论在立法还是实践中都容易发生冲突。,因为,这种方法并没有准确把握专属管辖设立的立法意图,而是简单地、不加区分地将凡是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统统推给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来处理。,”这一批复精神与法律规定并不矛盾,而且便于受理法院查明案情,从而正确、及时地审结案件,对我们今天处理各种不动产纠纷依旧具有指导意义。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为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与建设工程分离,必然会增加受诉法院的工作负担、给一方当事人造成讼累,不符合“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也符合“两便原则”。,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 什么是专属管辖

    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

  • 经营承包合同专属管辖吗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三、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

  • 涉外案件的专属管辖权

    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专属管辖的意义

    因此,从诉讼理论上不得将三者混为一谈,否则在实践中必然造成错误。,管辖恒定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审理,防止诉讼的延误。,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

  • 民事案件专属管辖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自由性 民事诉讼反应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分其权利的自由。

  • 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叫专属管辖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的案件的种类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案件专属管辖权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

    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条文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房屋租赁专属管辖

    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否则,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法院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