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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民事诉讼的不同有哪些

2024-06-03 02:00
admin

一、仲裁民事诉讼不同有哪些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7.两者收费不同。

诉讼费在规定情形下可以减交、缓交、免交,而仲裁费没有相应规定。

二、仲裁结案后多久强制执行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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